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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国际交流处   加入时间:[2016-02-29]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53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面向教育部确定的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教育部批准的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高校、设有艺术类专业的综合性大学、师范院校、文化部综合机构和全国各级艺术表演团体。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同时面向在外留学人员。

2. 2016年计划选派300人。

3. 选派对象主要为国内艺术团体/机构中的优秀中青年艺术工作者、高校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国内外艺术类专业优秀在校学生。

4.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3-12个月;博士后:6-24个月。

5. 重点选派国内发展薄弱、与国际水平有较大差距的艺术类专业,对交互设计、时尚设计、体验设计、信息设计、服务设计等新兴设计类专业或交叉学科优先支持。

6. 留学人员应派往艺术教育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或机构。

7.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规定期间的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部分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或本科插班生可提供学费资助。

 

二、申请条件

1. 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2. 类别要求

    访问学者:应为各单位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较大发展潜力、具有国际或全国艺术竞赛、展览(演)参赛经历的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或艺术工作者;除舞蹈专业可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外,其他人员均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岁(1965320日以后出生)。

    博士后研究申请人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岁(1975320日以后出生)。

    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

 

三、外语条件

1.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本科插班生申请时外语须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①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②外语专业本科()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③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④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

⑤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0分, 托福85分, 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1级,日语达到三级(N3),韩语达到TOPIK3级。

⑥通过拟留学单位/外方导师组织的考试或面试达到其外语水平要求。

2. 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申请时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上述规定的条件。申请时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四、项目申请时间及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自行于2016320-28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zsbike.net)上申请报名,并按规定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于328日下午5:00前统一提交国际交流处,另外提供由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将推荐意见以附件方式发送至ieo@hynu.zsbike.net,逾期不予受理。

 

五、评审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及录取工作。专家评审将主要从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单位推荐意见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将另行组织面试。 录取结果于20165月公布。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zsbike.net)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发放至受理单位。

 

六、注意事项

1、需提交影像资料的申请者请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对影像资料的提交说明(http://www.csc.zsbike.net/article/373

2、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3、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5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4、申请人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邀请函应明确以下内容:

①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②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等

③留学时间:明确留学期限、留学起止年月

④留学专业:受邀人(你)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⑤学费: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学费明细

⑥外语水平: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条件。美国国务院规定自201515日起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赴美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5、外方导师简历须有导师签名。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规模进一步扩大,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住机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提高选派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增加申报人数。

 

 

联系人:魏菲菲 朱英毅

地址:西校区千禧楼402 

电话: 8484188   

 

国际交流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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